校園伺服器管理要點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園伺服器管理要點

96年12月18日96學年度第1學期計算機發展指導委員會議通過
97年1月22日96學年度第1學期第10次擴大行政會議通過

一、 目的: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昇本校伺服器之資訊安全及網路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二、 適用對象:
本校各單位對外提供網際網路服務之伺服器。

三、實施要點:
1. 伺服器須向計算機與網路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報備,由本中心進行資
   訊安全掃描檢測,通過後方得連線提供服務。
2. 各單位對外提供網際網路服務之伺服器,須有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並進
   行相關資訊安全作業,伺服器管理人應參加本中心舉辦之資訊安全講習。
3. 本中心不定期對列管伺服器進行資訊安全掃描檢測,伺服器管理人須依
   據本中心所提供之檢測報告進行相關漏洞修補作業。
4. 台灣學術網路係提供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間之教學研究活動,於校園網
   路內不得提供商業性網路服務,亦不得提供具商業廣告性質之免費網路
   服務。
5. 各單位伺服器如經檢舉濫發廣告信件、攻擊其他主機、遭駭客入侵、發
   生異常流量或違反智慧財產權等資訊安全事件,本中心得停止該伺服器
   網路連線權利。

四、本要點經計算機發展指導委員會及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