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6月10日第2學期計算機與網路發展指導委員會議通過
101年6月19日第2學期計算機與網路發展指導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2年6月27日第2學期計算機與網路發展指導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3年6月10日第2學期計算機與網路發展指導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4年1月06日第1學期計算機與網路發展指導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一、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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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及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對網路流量應為適當之區隔與管控,有效發揮對外網路頻寬效能,訂定本要點。 |
二、適用對象:本要點適用於全校教職員工生。 |
三、 |
由計算機與網路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建立網路流量蒐集機制、將統計資料公佈於本校網路管理網站之流量資訊供使用者查詢。並以上網設備所使用之網際網路位址(IP Address)為基礎,每一IP每日對校外流量(含流入、流出量)均不得超出 10G bytes。 |
四、 |
凡本校網路區域範圍之電腦,皆須安裝掃毒軟體與定期更新作業系統漏洞,並每週至少檢查一次,若發現因病毒或疑似被入侵,引發惡意攻擊行為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他使用者,傳遞違法資訊等,將立即停止網路使用權利,直至回覆說明和清除問題。 |
五、 |
經查獲非法使用侵權之檔案或軟體,本中心將依「本校校園網路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予以網路停權處理,並視情節輕重辦理。 |
六、 |
為對重複違規者增加警惕作用,最重可以「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處理。 |
七、 |
凡是學術研究、教學及正當合法之用途有流量超限需求時,請填寫電腦網路流量申請表,經單位主管證明,向本中心提出申請核可後,依核定網路流量使用。 |
八、 |
本要點經計算機與網路發展指導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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