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本校教職員工
因應資通安全管理法要求,計網中心針對校內資訊系統或平台於108年訂定之「委外資訊系統簽約注意事項參考」及「委外資訊系統建置需求標準作業流程」。各單位透過購置或委託…等方式建置資訊系統時,必須依照上述兩項委外事項要求與標準進行。
單位在購置或委託建置系統或平台時應依照「委外資訊系統建置需求標準作業流程」針對系統或平台承辦之兩造雙方進行相關要求與規範,並在簽訂相關契約時務必參考「委外資訊系統簽約注意事項參考」進行契約之擬定。
網路組將透過防火牆管制方式針對對外服務之平台進行列管,此外乙方若需連入校內平台維護時必須透過校內承辦人於每年度進行「委外系統維運人員VPN帳號」申請清查作業,並要求一併檢附包括:「委外資訊系統簽約注意事項參考」、「委外資訊系統建置需求標準作業流程」及「委外廠商保密同意書」。若未依規定檢附相關文件者,將予不提供VPN申請與防火牆開通作業,請務必留意。
若有關委外契約與標準作業程序,可洽分機3233 林建成
若有防火牆與VPN相關問題,可洽分機3224 陳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