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函,因疫情關係取得資安資安課程時數與證照因應作法
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有關因應疫情至全國第三級警戒,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所訂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及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取得之因應作法事宜,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1100016934-行政院因三級疫情資安課程或證照取得作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