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能力證照施行細則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電腦能力證照施行細則
八十八年十二月廿八日行政會議通過
 
壹、            目的
鼓勵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簡稱本校)的學生於在學期間培養電腦應用能力與取得電腦能力相關證照,提昇高階技術及社會競爭力,突顯科技大學的特色。
貳、            依據
依本校學生能力證照暨服務證明推廣辦法訂定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電腦能力證照施行細則(簡稱本細則)。
參、            認證內容
1.    非電子、電機或資訊等專長學生,得配合本校電腦基礎課程教學與利用課餘自我充實,以建立電腦基本使用能力,包含視窗作業系統、中英文文書處理、電子郵件收發、遠端檔案傳輸、網頁瀏覽與搜尋、基本網頁製作及BBS資訊交流等基本操作,並以至少取得下列證照之一為目標:
(1)電子計算機中心依本校『電腦軟體應用程度鑑定考試實施辦法』舉辦之電腦軟體應用程度鑑定初級合格。
(2)勞委會職訓局舉辦之電腦軟體設計丙級技術士。
(3)勞委會職訓局舉辦之電腦軟體應用丙級技術士。
(4)勞委會職訓局舉辦之電腦硬體裝修丙級技術士。
(5)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舉辦之單項認證(如中文輸入、英文輸入、視窗作業系統、各種文書處理、電子試算表或電子資料庫)中之三項(含)以上認證。
(6)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舉辦之TQC(Techficiency Quotient Certification)企業人才技能認證。
2. 電子、電機及資訊等專長同學,除了熟悉電腦基本使用能力外,得再充實更進階的電腦應用能力,如資料庫系統開發、視窗程式寫作、網路程式寫作及高階網頁製作等,並以至少取得下列證照之一為目標:
(1)電子計算機中心依本校『電腦軟體應用程度鑑定考試實施辦法』舉辦之電腦軟體應用程度鑑定中級或高級合格。
(2)勞委會職訓局舉辦之電腦軟體設計乙級或甲級技術士。
(3)勞委會職訓局舉辦之電腦軟體應用乙級或甲級技術士。
(4)勞委會職訓局舉辦之電腦硬體裝修乙級或甲級技術士。
(5)中華民國高普考資訊相關專業類科及格。
(6)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舉辦之TQC(Techficiency Quotient Certification)企業人才技能認證。

(7)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舉辦之ITE(Information Technology Expert)資訊專人員鑑定。
(8)資訊工業策進會與台灣微軟合辦之MicroSoft 專業人員認證。
(9)資訊工業策進會與台灣昇陽合辦之SUN 專業人員認證。
(10)資訊工業策進會與台灣網威合辦之Novell 專業人員認證。
(11)資訊工業策進會與台灣蓮花合辦之Lotus 專業人員認證。
(12)資訊工業策進會與台灣思科合辦之Cisco 專業人員認證。
肆、            認證單位
計算機與網路中心。
伍、            登錄方式
1.    經確認取得『參、認證內容』條文所述之校內外電腦能力證照者之學生名單,電子計算機中心於固定時間交由教務處統籌彙整登錄。
2.    若發現學生所持電腦能力證照屬不實資料,將報請學務處依本校學生獎懲規則處理,已登錄者,則取消原登錄資料。如因而衍生法律糾紛,則自行承擔。
陸、            輔導方案
1.   配合本校網頁連結到相關認證單位網頁,提供電腦能力認證最新消息。
2.   請各院系所相關專長老師或已取得證照之同學利用課餘時間實施輔導訓練,並由院系所及電算中心配合安排相關設備使用與技術支援。
3.   配合公民營訓練機構,如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資訊策進會、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部省縣市所屬職訓中心等,利用寒暑假或夜間實施輔導訓練,並建立推廣教育訓練合作模式。
柒、            實施時間
本施行細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