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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機敏感資料(含個資)非經主管書面同意不得透過雲端或第三方傳送一事,請詳閱

致本校教職員工生

        為避免機敏感資料(包括個人資料、研究計畫機敏資料、專利及一般公務機密敏感資料)因雲端或第三方傳送造成衍生風險(如帳號密碼遭竊、權限設定不當等),未經單位主管書面同意者,不得透過雲端或第三方傳送(包括本校Google帳號mail.ntut.edu.tw或ntut.org.tw、本校Microsoft帳號或其他帳號..等),並嚴禁使用個人雲端帳號、Email或即時通訊軟體傳遞機敏感資料或文字。

        有鑑於各家雲端業者已於服務條款載明會主動分析查察所傳送之檔案內容,如經單位主管書面同意透過雲端或三方傳送者,應將傳遞之資料加密後傳送,其加密之密碼不得透過相同途徑進行備份或傳送,如有個人資料需透過雲端或第三方傳送者,除應將帳號啟用密碼複雜度與二階段驗證(2FA)外,應向秘書室個人資料保護窗口確認該個資之蒐集、處理與利用是否逾越個資公告之允許範圍

        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規範,如發生個資洩漏事件,無論筆數與是否為特種個資皆為三級資安事件,除法規規範之懲處及本校將面臨全校性個資與資安稽核外,亦依據教育部來函所示依據情節酌扣獎補助款。如經勸(宣)導無效發生相關事件,由各單位自行負責。請務必強化敏感資料之防護,並強加留意。

 

如有任何問題可洽 計網中心 網路作業組 陳志豪 #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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