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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VCP-AI運算平台

【北科VCP-AI運算平台簡介】

新版北科VCP-AI運算平台已於2022/09/23啟用,請逕至 校園入口網站 > 資訊服務 > 北科VCP-AI運算平台 2.0 進入使用

一、北科VCP將提供使用者以線上網頁終端機的方式存取並使用GPU運算資源
1.平台進入方式:本校校園入口網站->資訊服務->北科VCP-AI運算平台
2.平台提供以下服務
  • 機器學習服務
  • 機器學習任務
  • 自定義鏡像管理

3.平台運算資源:

  • NVIDIA DGX-1 GPU運算伺服器(含NVIDIA Tesla V100顯示卡 8 張) 共5台
  • GPU運算伺服器(含NVIDIA GeForce 1080Ti顯示卡 8 張) 共8台
二、 機器學習服務
1.使用環境服務可在平台建立GPU加速之運算環境
2.您可使用環境服務將開發相關運算程式
3.服務佈署完成後可以網頁形式遠端連線進行環境的終端機操作
4.每次機器學習服務限時30天,若有長期運算需求,可搭配自定義鏡像功能分次部署
三、 機器學習任務
1.使用者可將自行撰寫好之程式以任務的方式執行
2.如此可使用多GPU環境進行運算,提高運算速度
四、 環境鏡像
1.目前提供主流之GPU運算環境,包含(Caffe/Tensorflow/CUDA等)
2.若沒有符合您需求之環境,可自行客製環境,並佈署為自定義鏡像
3.您可先佈署相近的環境
4.使用環境服務,進入終端機環境自行安裝套件及客製環境
5.將客製過後之環境儲存為自定義鏡像,未來使用環境服務及執行工作時皆可使用
6.單一專案自定義鏡像總容量限制為100GB
五、 儲存空間
1.本平台佈署之容器環境,於環境建立時自動掛載一空間供使用者暫存檔案,詳請閱讀環境內的說明文件
2.為避免影響使用者,使用機器學習服務時請將檔案總容量控制於250GB內
3.請避免將資料儲存於容器內,避免因環境刪除時一併清除
4.使用者仍應隨時備份您的資料,避免資料遺失
六、 申請使用
1.北科大教職員
  • 逕至 [校園入口網站->資訊服務->北科VCP-AI運算平台]
  • 至 本平台 [機器學習專案->專案列表->新增專案],並填寫申請單
2.北科大學生
  • 若學生須使用平台,需委託教師代為申請
  • 請先登入本平台乙次,建立帳號
  • 委教師依上述教職員申請流程申請專案
  • 同時於申請時將學生指派為專案使用者,即可於專案申請通過時授權學生使用
3.北科AI-School夥伴學校(暫不提供)
  • 填寫本頁面下方[北科VCP-AI School伙伴學校帳號申請表]表單
  • 依序送本校電資學院及本中心
  • 帳號開通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 依本校教職員方式進行專案申請

 

【平台使用限制】

 

平台運算環境之使用注意事項:
  1. SSH終端機存取僅提供校內(140.124.0.0/16)連線,校外請透過本中心VPN連線使用。
  2. 網頁終端機存取(包含JupyterLab、Code Server等服務)存取僅限台灣地區IP連線。
  3. 新申請之專案,預設將僅提供一片GPU及30日使用期限,如需多GPU,可自專案介面申請額度調升或期限延展。
  4. 專案GPU額度調升及展期申請將依平台實際使用情形進行配發,其結果將於審核結束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
  5. 為準確控管平台資源使用,專案展期申請請於專案到期再行前十四天申請,提前申請之專案將先予駁回,避免因擱置過久而忽略。

 

【北科VCP 使用規範】
使用本平台代表您已詳閱並同意以下事項:
  1. 平台使用校園學術網路及資源,使用者需遵守本校「電腦教室及設備使用規則」與「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等規範(詳見本中心網頁)。
  2. 平台運算僅提供使用者學習、研究及相關學術使用,不得作為不法、營利及妨害他人資訊使用及網路存取之用途。
  3. 平台專案限定教職員方可申請,學生僅能作為專案使用者,不得申請新計畫。
  4. 本平台提供之儲存區作為運算暫存用,使用者作資料處理時應自行充分備份相關數據,本中心不負資料保管責任,若需於佈署資源間共享檔案,請於專案申請時一並申請網路硬碟空間。
  5. 因空間有限,為避免影響使用者,使用服務時請將檔案總容量控制於250GB內,並請隨時清除未使用之檔案。
  6. 運算資源使用完畢後或長期閒置之服務及任務請即刻刪除,避免資料遺失及運算資源浪費。
  7. 多GPU運算請以任務形式提交進行為主,若需佈署多GPU服務。
  8. 長期占用機器學習服務者,系統將主動寄發信件通知,若屢次發生,同一申請人於專案結束後30日內不得申請及展期專案。
  9. 申請將依線上使用情形進行審核,實際起始日可能於初始申請之日期不同,專案以總時長不變為原則,專案申請人應於申請審核通過後確認核發之專案起迄日期。
  10. 本中心保留最終平台使用權限審核及管理之權利,若有使用者違反相關資訊使用規範,本中心得將使用者進行合理範圍內之處分(包含但不限於:警告、除權、提報資安事件等)。
  11. 以上若有未盡事宜,以本中心決議為主。

 

【文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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